财务制度流程(20220308)
(一)项目款支付
1. 项目款支付所有临床试验经费必须汇入医院的账户,由医院统一管理。
2. 本院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深圳大学总医院
账号:773167316215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大学城支行
3. 汇款前,填写“临床研究费用支付通知”(GCP机构-文件下载-财务文件),
4. 申办者向机构汇款或转账后,将汇款凭证及“临床研究费用支付通知”以邮件(sdzyyw@126.com,邮件主题:本院试验编号+第XX次付款凭证)通知机构办公室。
(二)发票领取
1. 本院实施电子发票,付款1个月内由机构办公室通知申办者领取。
(三)经费使用流程
1. 所有经费凭项目的院内项目专属财务编码使用。
2.检查费的使用
2.1 项目组成员提前向机构办公室申请制作《深圳大学总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指定医疗服务项目免费凭证》(GCP机构-文件下载-财务文件),凭证应加盖本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专用章,方可生效;
门诊患者执行2.2-2.4步骤
2.2 受试者门诊就诊,由接诊医生在《免费凭证》上勾选“挂号”,并签名签日期,至门诊导诊台申请免费挂号凭条,拿到凭条后导诊台报道;
2.3 研究医生根据实际情况写病历、开具处方、检验、检查单等,如属于该试验指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接诊医生应当在《免费凭证》上勾选“详见门诊处方单”,填写患者门诊相关信息并签字,由PI核准签字;
2.4 由接诊医生告知受试人员,需携带医生开具处方、检验、检查单等单据以及《免费凭证》,到门诊部一楼5号窗口(指定窗口)付费;
住院患者执行2.5-2.6步骤
2.5 住院受试者出院结算前,由研究医生依据《GCP临床试验账单拆分操作指引》(可联系机构办秘书获取)进行拆账;同时研究医生在《免费凭证》上勾选“详见住院费用清单”,填写患者住院相关信息,并签字;《免费凭证》由PI核准签字;
2.6 出院结算时,受试者拿《免费凭证》至收费处;
门诊/住院患者均执行2.7
2.7收费处人员根据受试者提供的单据,《免费凭证》项目免收患者费用(挂账),其余项目按规定收费。如后续需申请药物临床试验合作方减免费用,需由受试人员先行自费付费;
2.8 CRC应定期记录检查费用使用明细,与机构办公室核对,作为季度付款凭证;
2.9 财务部核对挂账明细,核实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预付款冲挂账处理;
2.10 若受试人员已先行自费付费且需申请药物临床试验合作方减免费用部分,由CRC打印医疗收款票据申请费用报销(执行步骤四)。
3.受试者补贴的使用
3.1《受试者补贴签领单》(GCP机构-文件下载-财务文件)由受试者签字确认、制单人签字、PI签字;《受试者补贴申请-情况说明》(GCP机构-文件下载-财务文件)由PI签字;
3.2 提交上述两个文件纸质件及word件、签字后扫描件至机构办公室办理。
(四)受试者外院/本院自费检查费报销(临床试验相关)
1.受试者在外院/本院就诊,产生临床试验相关的费用,经申办方/项目组合适无误同意支付后,CRC收集外院费用发票、检查清单或医疗收费明细(本院住院)、填写《受试者检查费申领说明》(PI签字)、填写《受试者检查费用报销申请表》(Excel)。(GCP机构-文件下载-财务文件);
2.提交上述四个纸质文件至机构办公室办理。
注意:①患者在本院办理出院时,若GCP相关检查项先自费后报销,务必在办出院时,与窗口收费员沟通打印《医疗收费明细》;若办理出院时未打印,则窗口收费员无法打印,需将住院费用清单出示给窗口何老师,向何老师额外申请打印《医疗收费明细》。②研究者需在《医疗收费明细》中将GCP相关检查费勾选挑出来,并在空白处签字确认:GCP费用共计XXX元,签名签日期。
(五)经费结算
1. 结题前,申办者凭票据凭证等至机构办公室进行经费结算审核。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尾款支付。若必须应签订补充协议。
2. 申办者,向机构提交汇款通知的同时应附临床试验经费尾款结算申请(GCP机构-文件下载-财务文件),由主要研究者签字确认。
3. 财务入账后,由机构办公室在结题确认表中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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