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限定用途)情况公示 (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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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限定用途)情况公示
(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的使用管理,确保捐赠款项使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根据《深圳大学总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规定(修订)》(深大总院发〔2022〕67号)、《深圳大学总医院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深大总院发〔2022〕7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情况(限定用途)(附件1)及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支出情况(限定用途)(附件2)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1.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情况(限定用途)(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pdf
2.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支出情况(限定用途)(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pdf
深圳大学总医院
2023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