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社会(限定用途)捐赠物资情况公示(2022年1月26日-2022年12月31日)
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社会(限定用途)捐赠物资情况公示
(2022年1月26日-2022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接收社会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确保捐赠工作规范高效、公开透明,根据《深圳大学总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规定(修订)》(深大总院发〔2022〕67号)、《深圳大学总医院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深大总院发〔2022〕7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1月26日-2022年12月31日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情况(附件1)及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情况(限定用途)(附件2)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1.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情况(2022年1月26日-2022年12月31日)
2.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情况(限定用途)(2022年1月26日-2022年12月31日)
深圳大学总医院
2023年2月17日
附件2.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情况(限定用途)(2022年1月26日-2022年12月31日).pdf
附件1.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情况(2022年1月26日-2022年12月31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