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伦理审批流程

(一)伦理委员会接待时间及联系方式
接待时间:每周二至周五 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7: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洪亮(0755-21839879)
通讯地址:深圳市西丽学苑大道1098号深圳大学总医院行政楼319伦理办公室
(二)伦理审查一般要求
1、我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专业伦理委员会审查项目一般为GCP机构已立项的研究项目。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一般为教学科研部立项的研究项目。
2、请查阅“伦理送审清单及要求”(医学伦理-文件下载-送审材料),根据不同的审查类型,下载并填写不同的申请表格(医学伦理-文件下载-送审材料)。请请申请者递交一套完整版纸质材料至伦理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3、需要会议审查的项目必须在每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之内完成形式审查,结合反馈意见尽快提交纸质材料。
4、形式审查合格后,请申请者尽快递交3套完整版纸质材料(已签名盖章)至伦理办公室,具体送审材料请查阅“伦理送审清单”。
5、需要会议审查的项目需要递交11份纸质送审材料。
6、每次伦理会议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纸质材料;会议审查或快速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或电子的审批意见。
(三)送审资料注意事项
1、所有含签字页的表格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完整材料装订注意事项:两孔活页装订文件夹
3、送审材料装订注意事项:抽杆夹
(四)伦理审批费
详见我院官网伦理审查费收费标准,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付款,否则不予受理伦理审查。付款时请注明:伦理审查费+GCP伦理或科研伦理+项目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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