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平台上线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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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月15日—17日,医保平台切换期间需参保人对基本医疗符合医保政策的费用先现金垫付,并于2021年8月17日后3个月内携带发票、原缴费银行卡、社保卡可回医院办理自费转医保;
2. 符合门诊大病或门诊特定病种医保的费用先现金垫付,待相关业务恢复后可再办理自费转医保;
3. 住院先自费,后期待平台启用后按照新版目录补录相关费用。
详情可关注“深圳大学总医院”微信公众号实时通知,或咨询物价医保科0755—2183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