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限定用途) 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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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大学总医院捐赠款项支出情况(限定用途).pdf
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限定用途)情况公示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的使用管理,确保捐赠款项使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根据《深圳大学总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规定(修订)》(深大总院发〔2022〕67号)、《深圳大学总医院院务公开制度(2025年修订)》(深大总院发〔2025〕19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支出情况(限定用途)(附件1)、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明细表(附件2)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1.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支出情况(限定用途)(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明细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深圳大学总医院
2025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