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限定用途)情况公示 (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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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捐赠款项支出情况(限定用途)(2024.1.1-2024.9.30).pdf
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限定用途)情况公示
(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的使用管理,确保捐赠款项使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根据《深圳大学总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规定(修订)》(深大总院发〔2022〕67号)、《深圳大学总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修订)》(深大总院发〔2024〕16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情况(限定用途)(附件1)、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明细表(附件2)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1.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款项情况(限定用途)(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
2.深圳大学总医院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明细表(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
深圳大学总医院
202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