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总医院新增一般结算账户合作银行遴选公告 (10.25)
深圳大学总医院新增一般结算账户合作银行遴选公告
我院根据业务发展以及推进银医合作的需要,拟增设一个一般结算账户。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年76号文)及深财库2017年94号文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征集遴选合作银行。
一、基本情况
(一)医院概况
深大总医院坐落于南山西丽,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占地面积近9万平方米,规划总床位2000张,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竣工于2017年9月,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床位数800张,配置3.0T磁共振、256排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高精尖医疗设备。二期工程已开始筹划,计划新增可容纳1200张床位的住院大楼和教学科研大楼。二期建设完成后,总建筑面积将达60万平方米。2018年6月27日,深大总医院正式开业,目前已开放38个临床科医技科室,开设专科门诊和专病门诊。
(二)合作内容
1、一般账户服务
中选银行作为医院一般结算账户开户银行,需向医院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互联网建设金融服务平台;
(2)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3)员工金融服务;
(4)一般存款结算服务;
(5)其他医院认为有需要的金融服务。
2、信息化建设
项目合作期限内,支持医院完成电子病历系统、医院统一支付平台、智慧银医自助终端、互联网医院、医院临床辅助决策分析系统等相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参选银行资格要求
(一)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国有控股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并在深圳市南山区设有银行机构及相应的营业网点;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参加遴选单位递交《无重大违法承诺函》作出声明);
(三)近三年内有与三级甲等医院合作实施医院信息化项目的成功案例;
(四)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遴选。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遴选方法
本次遴选将先对参选银行进行评分,将评分过程和结果提交我院院长书记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定资金存放银行。
(一)评分环节
(1)参加遴选银行在评审会议上,提供包含以下内容在内的陈述:银行基本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医院信息化建设支持承诺等。经营状况方面的指标应能反映资金存放银行的资产质量、偿付能力、运营能力、内部控制水平等;服务水平方面的指标应能反映资金存放银行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利率水平主要指定期存款利率等,利率应当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医院信息化建设支持方案应包含承诺投入金额及具体实施方案。每家参加遴选银行的发言、播放PPT及答疑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本次遴选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医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参选银行的综合实力、技术力量、实施方案、有关承诺、成功案例等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评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若经评审专家组充分讨论综合评估后,认为各参选银行均不适合,可宣告本次遴选失败。
(具体评分表 详见附件,以附件为准)
(二)集体决策
评审环节的评分过程和结果提交院长书记会议进行集体讨论,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中选银行。中选银行配合医院办理一般账户开户手续,若发生因财政部门未批准而无法办理医院一般账户开户的情况,则本次遴选结果无效。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算三年。合同期满前,双方可视合作情况,续签合作协议。
五、报名要求
(一)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17:00止。
(二) 报名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98号 深圳大学总医院 教学楼一楼102室。
(三)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755-21839931
(四) 报名需提交资料:
1、参加遴选申请书。内容包括:银行已认真阅读公告各项内容,同意认真履行各项要求,现申请参加遴选。(加盖银行印章)
2、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查验原件。
3、经办人员身份证,加盖银行印章。查验原件。
4、授权委托书。
5、银行方按照遴选公告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银行经营状况)。
6、银行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质量等方面承诺)。
7、医院信息化建设支持服务金额及具体实施方案。
8、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9、提供与三级甲等医院合作实施医院信息化项目相关案例的证明文件(包括双方合同或协议,与实施信息化建设的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和第三方的信息化建设相关资质文件,以及合作医院开具的信息化建设实施情况说明)。
10、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11、其他银行认为有必要的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第2、3、4项单独提交,其他资料(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均要求加盖银行公章,统一装订密封封装提交。
装订顺序建议:
申请书
证明材料(银行经营状况)
金融服务方案
医院信息化建设支持方案
金融服务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相关案例证明文件
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利率水平承诺文件
体检等其他合作承诺
六、评审通知
有关评审会议的时间、地点及有关具体要求,将事先通知各参选银行。
七、保密责任
医院及银行方,在本次遴选或谈判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商业秘密等,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由此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公告解释权
深圳大学总医院对本公告具有解释权。
20191018 遴选公告:深圳大学总医院新增一般结算账户合作银行.docx